2010年4月1日

愚人反廢死

今天愚人節,最好的地方是可以隨便亂講,沒有人會當真。(當真的是愚人,小心!)

廢死刑?是誰規定要「符合世界潮流」?有多少的罪惡是藉「普世價值」的大帽子掩蓋而生?
遠的不說,近的歷歷在目:老美把「反恐」的帽子一扣,滅人之一國;再把「自由民主」的帽子一扣,再滅人之一國。

廢死刑不廢死刑,其實根本不是邏輯問題,而是「信仰」問題,是「宗教」問題。用極端的例子來比喻,有人就是信宋七力,你可以指責他嗎?可以強迫他改變信仰嗎?甚至,提出科學數據證明宋七力沒有分身,能改變他信不信嗎?若仍無法理解信仰之無可爭辯性,請將上述問句中的「宋七力」替換成「耶穌」、「觀世音」。

「死刑」是一種信仰,是一個社會文化累積所凝聚的共識。那些豬頭法匠老是說「要凝聚社會共識」,根本是屁話。無論攤開哪一份民調,不贊成廢死刑者都有七、八、九成以上,那就是共識呀!你能找到比這更有共識的議題嗎?搞不好作一份民調,「贊不贊成中華民國國民永遠不必繳稅。」都沒有辦法作到這麼高的共識咧。那麼,「凝聚社會共識」不是自欺欺人?我們早就有共識了呀!

愚者我一向極力反對「將自己的信仰價值強加於別人身上」的行為,誓死反對!南韓牧師跑到伊拉克傳教被綁被殺,我聲援,但毫不同情,因為他違反了這神聖的第一條「尊重別人的信仰」。支持不廢死的沒有權力要求廢死的閉嘴、去死,可以嘲笑他「冷血」、「豬頭」,卻不應該攻擊他的信仰;反過來說,支持廢死的更沒有權力去要求不支持的改變信仰,也就是「殺人者死」。

以我粗淺的心理學程度來說,死刑這回事,其實是一種社會集體的贖罪行為。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在「犯罪」,比如說,你結婚,檯面上是好事是喜事,但其實只是在合法掩飾「玷汙別人女兒」的事實,所以,婚禮我們總是要辦得盛大熱鬧,新娘穿紅戴花,就像廟會上獻祭的豬公,典禮一完,大家都鬆了一口氣,「合法強姦儀式完成,奏樂!」,心靈受到洗滌般喜悅。

從這角度看,我們犯的罪多矣。有的能獲得原諒、救贖,那還好;有的不能,所以鬱積起來,就產生獻祭、犧牲、滌罪的社會需求。當我們看到這社會上犯罪最嚴重者接受最嚴重的刑罰 --死刑--我們會感覺自己的罪隨著鮮血流出而受洗滌,這才是死刑最重要的意義。耶穌走上各各他為的就是這個;普羅米修斯被啄肝也為的是這個;七月普渡殺豬公,為的也是這個,沒有高下貴賤的差別。

最後,這個理由最薄弱,但我覺得這問題更值得討論:「為什麼我們一定要理性思考?」
有人會說,理性思考才會對你最有利。(這完全是經濟學的論調)
真的嗎?反例太多了吧,輪不到我一一列舉。我想講的是,經濟上所謂的「價值」可不單只是有形的看得到的利益喔,凡是能讓人產生滿足的也是。那麼,如果「感情用事」能使社會更和諧更滿足,我們為何要理性思考?

回答我這問題以前,支持廢死者請把圖表數據論述都收起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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