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5日

誰在乎馬英九? 誰又在乎龍應台?

不管你主張什麼, 你愛怎麼虎爛, 那都是你的自由. 我尊重你的自由以外, 我還要求你們說到作到. 如果你們忘了, 我再提醒一次:


龍應台, 其實我不在乎你有沒A 錢? 我說過了, 把任何一筆錢放在眼前沒人看著, 任何人都會A的. 我承認我也不例外.
這是魔鬼的誘惑. 這是天使的誘惑. 這是沒人能擋的誘惑.
但是,作為一個不逃稅, 當過兵, 也受國民教育, 已經盡了基本義務的中華民國公民. 我要求每個有權力影響到我卑微生活的人物. 都要
- 說到做到.
不管你主張什麼, 你愛怎麼虎爛, 那都是你的自由. 我尊重你的自由以外, 我還要求你們說到作到. 如果你們忘了, 我再提醒一次:
to 龍應台:
妳說你不支持靜坐, 不捐100元, 請你就不支持到底; 你願意自首, 請你真的到警察局去作筆錄, 別光在紙上放屁.我不在乎妳叫陳水扁, 李登輝,龍應台還是馬英九, 姓蘇還是姓謝, 屏東人還是台北人, 本省人還是外省人. 你敢說自己清廉, 你就接受檢驗.
to 馬英九:
你說起訴就要辭黨職, 商鞅作法自斃, 你愛當法匠, 那就是代價, 你別到時又找一堆理由.(獨立參選沒包袱, 也不見得沒好處)
to 施明德:
你說"不是我倒, 就是扁倒", 現在扁沒倒, 你給我出來坐在凱達格蘭大道. 別關著房間開暖氣.
to 陳瑞仁, 侯寬仁:
你們說: "只問證據, 不分藍綠", 現在龍應台自首了 請立刻剪報, 主動分案調查.
至於李登輝, 陳水扁, 游蘇謝, 辜蔡王李林...等飯粒, 你們可以排除在外, 因為你們不算是人物.
屁放過, 就算了.





自首報告:路走得寬闊,人顯得從容
當二○○六年底馬英九的特支費成為一個司法事件之後,我才知道,原來首長特支費中不需收據的那一半,可能並非首長薪水的一部分而是公務費,不能匯入個人薪資。馬英九,可能因此被檢察官起訴。罪名,可能是貪汙。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602050121+0+0+140825+0,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