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3日

飛翔吧!勇者之靈

以經濟學的角度看,盡忠職守是「本分」,把份內的工作作好,即使得犧牲生命,算不上英雄。為什麼呢?國家社會知道你這份工作有危險性(風險),早已把風險貼水放進你的待遇中:當兵的薪水比同樣學經歷者高五成、消防隊公務員有保險有終身俸、醫生平常就領人家數倍的薪水,讓他們沒有後顧之憂放手救人,為他人奉獻。

然而,這在台灣早已是消失的概念了,卻使得「盡忠職守」這種基本的事,變成稀罕的「美德」了。(我不想舉例,否則你們又要罵我不愛台灣了。)

按照坎伯的定義,英雄為他人而活。在這裡,我要加一條:「英雄也為他人而死。」建議把下列四位英雄入祀忠烈祠:

空勤總隊張順發、王宗立、黃鎂智。他們駕駛直升機深入屏東山區救人,執勤時間高達連續八小時,據目擊者稱,機尾勾中流籠墜毀。三人壯烈殉職。

雲林縣口湖鄉青蚶村村長繆榮堂,預知洪水將來,奮勇關閉水門,不幸殉職。

雖然我已經改夢幻溫馨路線很久了,但接下來還是忍不住要罵人。

別誤會了,我不會罵某某人無能,因為,他無能你們今天才知道嗎?罵無能的人無能,就好比罵狗是狗一樣,罵人的人才是笨蛋吧?被罵的人又沒差。我也不會罵他冷血無情,面對災民居然連「你見我幹嘛呢?」、「你這不是見到了嗎?」這樣的話也講得出來。他是個法匠,沒血沒目屎的,只是想講法、脫困、卸責,這我們早在幾年前就看過了,你不在意,還是要選他,那今天就要甘願,你罵他就沒道理。也是罵人的不對。

我要罵的是那些在網路上罵救災單位的網友,你們這些混蛋,你自己不到災區來救災,就把嘴巴閉上。不行動光叫的,我看不起你們。

更無恥的是想混水摸魚,遂行自己鬥爭目的的人。

本縣黑珍珠女立委在八八那天赴香港shopping, 回來卻首先開炮指責別人救災不力;

鄰縣縣長明明是公差出國,也及時趕回來了,卻說他沒坐鎮指揮。你們這些傢伙難道不知道現在通訊科技多進步,坐鎮鳳山和坐鎮漢堡,根本沒差別?

高金立委去靖國神社嗆日本人已經七年了,總是還得有人作好自己份內的工作吧?她在作好她的工作,盡忠職守。你們這些整天罵老共,卻不敢到北京去嗆的「假人權者」「假自由派」卻罵她沒救災,還要不要臉啊?

XXX的臭XX!

我還沒你們不要臉,這句話罵不出口。就用心裡暗譙來結束這好久沒東西值得寫的台灣俠義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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