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24日

陳金鋒

見義忘利, 好樣的


很慚愧...雖然, 棒球是國球, 我卻是這三年來才學會看棒球, 不敢說懂, 但最起碼分得出cutter, sinker 方向不一樣, 球打中球棒時知道那個野手會接到球(或接不到). 算是是外行中的內行等級吧.

老實說, 連續好幾年沒看中華職棒任何一場比賽(包括總冠軍賽), 反而倒看了幾場少棒賽. 因為, 該接到的球沒接到, 紅中的球不拼, 變化球投成挖地瓜, 這些是少棒的專利, 甚至是比賽精彩有趣的一部份. 沒想到, 號稱"職業"的中華職棒也常來. 更不用說是"打假球"這種令人倒陽的鳥事了.

 (作弊技術還差到被抓更是無言的遜啊)

如果La New和洋基, 道奇打一場, 就像小孩打大人吧.

如果讓一個有理想, 追求卓越的好球員如王建民, 陳金鋒者流, 選擇不是很清楚嗎? 何況薪水可是差上幾百倍, 幾十倍....幾萬倍啊!

那麼陳金鋒選擇留在中華職棒, 他表面淡淡的說:"我想要和這群隊友再打一年", 也沒灑什麼"我愛台灣..."的狗血, 就夠讓人熱淚盈眶了. 

見義忘利, 好樣的.



真心換真情
中時小社論


聽到王建民簽名會索價不菲,有許多球迷望而卻步,感嘆真心換絕情。然而,看見陳金鋒決定留在台灣,卻有更多球迷感動萬分,真心終究換來真情。

在台灣,棒球既是運動,也是歷史,更是文化。因為那不僅擁有整個社會的集體記憶,也有國族意識在裡頭。作為最具代表性的庶民文化,棒球已是台灣的「國球」。


但棒球的國度是平等的,不該有貧富差異,也不應有貴賤之分。當球迷願意熬夜或起個大清早,乃至蹺班、蹺課去看球時,理應為球星塑造公眾形象的經紀人,怎忍心對多數阮囊羞澀的球迷「趁火打劫」?

如果王建民、郭泓志這些讓熱情球迷盼望一整個球季的台灣子弟,回到故鄉後,竟連為球迷簽名都不肯時,如何叫他們再心甘情願地支持,甚或自籌旅費赴美加油打氣呢?

不要忘了,即使是鈴木一朗,返國後也不會將球迷拒於千里之外,更不要說出現類似郭泓志在營區門口巧遇守候的純真孩童,竟婉拒為他們簽名的唐突舉動了。

對曾經「望君早歸」的球迷而言,被偶像拒於門外是一種難以言喻的情感傷害;對一心「攀登高峰」的選手而言,將球迷無情地推出門外,則是錯失了一個真正淬鍊成為運動明星的機會。

偶像當然不會就此幻滅,差別在於他究竟是「國民英雄」,還是「運動貴族」?願意與台灣再相約下個球季的陳金鋒,或許是最好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