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我這種收入低又愛吃的假貴族來說,住在屏東是上帝給的恩典。
排除那些以氣氛、裝璜來騙女人的店,這裡最頂極的料理,一客也才三、四百元。更好的是,選擇雖然不多,該有的還是都有:魚鮮、鴨肥、肉大塊。整個市區從南到北繞一圈不過五、六公里路,也不用費什麼力氣找停車位。
十八層地獄中有個餓鬼地獄,警惕人心的說法是:像趙某那種愛吃的壞蛋,死了就會被分派進去。在他面前擺上山珍海味,鬼卒再施法術掐住他的喉嚨,吃了又不下,整日痛哭哀號。如果你也曾經住在頂好商圈,吃過六十元只有兩顆攙粉貢丸的味精湯,就大概可以推想那種痛苦吧。
於是,我們家每個星期固定都會外出享受大餐,而且大人們可以豪氣的說:「你想吃什麼,隨你點…」一點都不用擔心小孩的期望超出荷包的忍受範圍。要擔心的反而是小孩最後說:「麥當勞」,被迫忍受縮水的 “Big” Mac。只要本周又輪到施曼妮選吃,大人們就提心吊膽,從一上車就得行前教育、洗腦一番,車子故意繞開有黃色 M 字標記的路口。
因為這些緣故,我們對於餐廳的要求也特別高。燈光太暗的不吃、椅子太遠的不吃、服務生GB的更不吃,每次路過都暗咒:「快倒吧!快倒吧!」應驗的機會還蠻高。
這世間最不值得同情的就是這種餐廳老板。
昨夜,達樂弟弟指定要去吃蒙古烤肉,那是一家原本早就列入拒絕往來名單的店:燈光昏暗、燈罩裏有蚊子屍體、生魚片軟得出水、自助式的餐台湯水淋離、垃圾桶還曾經出現蟑螂…等。幸好昨日這些狀況都沒發生,而且還遇到工讀的學生給我們打九折(雖然我好像當過他),真是感恩啊!
唯一不滿的是,明明是招牌寫的「自助式」,大家都得自行動手。怎麼角落的那一桌還有專人服務啊!倒果汁、切牛排、送沾醬、換毛巾…服務生忙得不亦樂乎,難道是皇親國戚來屏東考察?我最看不慣人家搞特權,壞規矩,可恨!
趁拿菜的時候偷瞄了兩眼,媽媽把小孩放在嬰兒車上,居然低頭趴在盤子上吃飯,真是沒規矩啊!富而無禮更是可鄙。過了一會,她抬起頭,站起身來。曼妮發現她的兩袖空蕩蕩,啥也沒有,阿媽才認出她是當年蔣經國認養的「恩典」…
頓時,所有的鄙夷化為感恩,也把這家店移出拒絕往來名單。
奇異的恩典總是發生在像屏東這麼平凡的地方,我感謝上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