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手大概規定要留過肩的長髮吧!於是他紮了馬尾垂在深黑的T恤上,肥大的身軀裹入緊身的牛仔褲,突出的啤酒肚滲出的汗水似乎浸透了全身上下,在衣服上留下片片白斑,兩眼空洞地望著窗外熱氣蒸發的臺北市...
今天在衛視看見他,他減肥成功了,長髮也不見了,唱起了各式各樣的情歌,抬起了新的『芬得』(Fender)接受台下熱情的歡呼,於是他的眼神有了光和熱。
但是我想‧‧‧他忘了背吉他‧‧‧
第一次看到吉他手,是在臺北一個窒息濕熱的午後,他坐在樂器行陰暗的一角,試著調整混音器,空氣中充斥著類似指甲畫過黑板的噪音‧‧‧我說老闆要我跟你學吉他,一個月四次兩千塊,他不置一語要我坐下。於是我開始細細打量著他。
吉他手大概規定要留過肩的長髮吧!於是他紮了馬尾垂在深黑的T恤上,肥大的身軀裹入緊身的牛仔褲,突出的啤酒肚滲出的汗水似乎浸透了全身上下,在衣服上留下片片白斑,兩眼空洞地望著窗外熱氣蒸發的臺北市。
過了半小時,我始終抓不到藍調最基本十二小節的節奏。於是他自顧自地彈將起來。是艾力克來普頓(Eric Clapton)的「萊拉」(Layla),我也索性放棄了,和他聊了起來。他說他也是南部來的孩子,只是喜歡玩吉他,高中畢業他就背著吉他要來台北闖天下,作台灣的藍調之王。那一年是第五年,唱片公司說他的人太肥太醜,音樂又賣不出去,所以他只好白天教吉他,晚上趕PUB。他一定要做他自己的音樂‧‧‧
今天在中時電子報翻到吉他手的專訪, 側寫》超級台客 巨星伍佰
想到十八年前吉他手的舊夢, 往事如煙, 不勝晞噓. 所以把這篇十年前寫的舊作又翻了出來.
現在, 只剩下一把被他敲竹槓的老吉他和Amp, 靜靜的倚在書房的角落, 蒙塵, 生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