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5日

道德風險

這就好像你出門旅行把所有門窗都鎖好, 但是為了怕家裏臨時出事, 故意留一個"巧門"可以讓社區管理員自由進出, "沒想到"這個管理員本來就是個小偷出身的. 從巧門進去把你家搬光了. 你罵人家"小偷"有道理嗎?

  沒想到短短不到兩個月, 本新聞台在沒有任何宣傳的狀況下, 也有一批忠實讀者呢...ㄏㄏ, 提出的問題千奇百怪. 從小妹妹怎麼買數位相機...一直到教授級討論逆向選擇都有. 網路無聊人真多啊...哈哈...感謝啦!
  今天要談道德風險(Moral Hazard), 也是交易雙方資訊不對稱的問題. 資訊較多的一方有誘因在成交後作出對資訊少一方不利的行為或導致不利的影響. 如二手車買賣, 賣方比較了解自己的車, 買方很容易買到被高估價值的爛車.
  比較複雜的狀況如公投十七條的爭議. 立法委員想盡辦法羅列各種發動公投的時機條件, 為了讓總統應付國家緊急危難, 賦予其無制衡發動公投的權力...沒想到, 總統用來發動公投綁選舉, 謀取個人政治利益. 用"道德"層面的指責總統其實是沒道理的. 因為握有國安資訊較多的本來就是他, 你自己把權力(利)給較多資訊的一方, 本來就會有道德風險. 自己不讀經濟學要怪誰?
  這就好像你出門旅行把所有門窗都鎖好, 但是為了怕家裏臨時出事, 故意留一個"巧門"可以讓社區管理員自由進出, "沒想到"這個管理員本來就是個小偷出身的. 從巧門進去把你家搬光了. 你罵人家"小偷"有道理嗎? 他本來就是小偷啊.陳文茜請回去反省一下, 不要老罵小偷總統. 妳真是又可憐又不讀書.(民進黨的爽吧! 哈哈)
  解決道德風險之道一樣無他, 就是要把資訊透明化均衡起來. 買賣二手車最好有第三者的公證單位, 才不會吃虧受騙; 要授予擁有資訊的某人權力, 要有一個讓他揭露資訊的機制.如真相特調會, 調查權...才可以授權.
  在書中也看到一個好想法, 讓資訊較多的人主動透露資訊. 有個想買二手車的人詢價的時候, 一定主動提出願意多付一點錢, 請賣家保證一年內不會故障, 否則賣家負責維修. 多數的賣家都不願意提供, 因為他們都知道自己的車有問題. 直到有一天, 遇到一位願意提供保證的賣家, 他就不要求加價買保證了...:p 這是易守為攻, 讓資訊較多的人先選透露資訊的妙招.
  我上課點名也是用這個方法. 如果每堂課點名很花時間,精力. 而且點完名後缺席的人一定找遍理由(騎車摔倒, 媽媽結婚, 陪弟弟考博士班...之類)請假, 變成點名一點讓學生出席上課的效果也沒有.這個問題重點不在於"點名", 重點在於"請假"
. 只有當事人學生擁有是否真的有事無法上課的資訊,老師沒有.所以就有請假的道德風險問題.
  點名的治本之道是讓有資訊的人先揭露資訊. 我的點名法是學期初言明"不定期,隨機",保證每學期只點不超過三次,節省雙方成本. 只要點名不到一次就扣總成積xx分. 學生可以"無因"請假(不必說明〔任何理由), 但是必須在"點名之前".
  實施的結果是每節課一開始不來上課的人一定會"主動"投案. 省去點名的時間.每節課學生都會乖乖來上課, 否則正好點名就慘了. 每學期頂多象徵性點個一兩次名就行了. 這個方法不錯吧! 有版權的哦. 要用請連絡 BJ.
  類似的方法也可以用在公投法十七條, "國家遇到緊急危難"總統要發動公投可以,但是必需先宣布戒嚴停止各級選舉.逼總統先揭露資訊,就無法謀取選舉利益了...陳文茜委員大概還沒那個腦筋吧...哈哈.